中国香港新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24年重启,面向具备一定资产规模、希望通过在港配置获许资产取得居留身份的申请人。与上一代计划相比,新计划在投资门槛与资产范围上作了调整,更强调资金投向规定的获许资产类别。
适用人群
- 外国国民(部分受限制国家除外)
- 持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
- 中国澳门居民与中国台湾居民
资产与投资门槛
申请人一般需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一段时间内,持续拥有不低于规定金额的净资产,并按计划要求将资金投入获许投资资产。计划设有最低投资总额要求,其中一部分通常须投入由指定机构管理的投资组合,其余可配置于获许的金融资产类别。有关金额与投向比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逗留与身份衔接
获批后一般按年为单位获准在港逗留,并按规定的模式续期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后,可按程序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。申请人及受养人一般可在港就学与生活,但需遵守相应的逗留条件。
注意事项
- 资产证明需覆盖规定的持有期间,临时转入通常不被认可
- 获许资产的转换需按规定报备,避免影响持有连续性
- 计划细节可能调整,办理前应确认官方最新公告
以上为一般性说明,具体条件与金额以官方最新要求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