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重启前的手续:
A、海外永久居民身份证/户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之证明文件(每位申请人士);
B、结婚证书及公证(主申请人);
C、出生证明书及公证(每位申请人士);
D、无犯罪纪录公证(16岁以上申请人);
E、中国户口簿(全本)复印件一式两份;
F、中国护照(每位申请人士);
G、最高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书(主申请人);
H、过去五年之个人收入证明(主申请人)及公司信;
I、在申请前两年的个人(1000万或以上)净资产之证明档副本(主申请人);
J、现时在房地产的投资之证明档(投资移民用途)包括:物业,楼花,土地;
K、现时在金融资产的投资之证明档(投资移民用途)包括:股票,债券,存款证,后偿债项,或其他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;
L、在申请香港居留的过程中所需的公证书由哪个国家出具,中国还是第三国?
——如果是中国公民,在中国出具。
M、如果户口本上显示客户服过兵役,是否会影响到他的申请,是否需要修改?
——服兵役不会影响申请香港。
N、出生证明:如果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,怎么办?
——① 去医院补办;
② 如果不能补办,可去派出所调留底件,盖派出所的章;
③ 前两者失败,写解释信。
O、收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作为受养人申请香港投资移民,需要递交什么文件?
——收养的小孩也可以申请,但是需要有完整的收养手续,出具收养手续的相关材料复印件,并提供收养公证。